6777-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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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R1(-1):两种情况。第一,责任客体把A的错误认为是B的错;第二,若某人经常犯错,当有类似问题发生,责任客体首先会认为是那个人的错。

责任现象公式有哪些?偏见、混淆、委屈的责任现象公式(2)


责任现象第二层次责任公式:Ra(L,H)= Rb(L,H)



人们为什么会在工作中委屈,抱怨不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己的责任表现被他人误认为、偏见或混淆为其他的责任,导致心理不平衡。比如,我帮助你,帮助习惯了,你可能就会把我帮你当成了必须要做的事情了,这样一来,责任认知就缺乏了理性,矛盾由此就会产生。像这种现象我们就可以用责任等于号来表达:R3(+1)=R1(0),把他人应该做的当成了必须做的事情。


Ra(L,H)= Rb(L,H)责任公式含义:A责任等于,混淆为,误认为是B责任

Ra(L,H)= Rb(L,H)责任公式意义:运用责任等于号公式说明两种责任之间存在混淆的关系,在已知的责任现象中我们用等于号来说明问题的真实存在的结构关系。:Ra(L,H)= Rb(L,H)与Ra(L,H)≠ Rb(L,H)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已经发生的责任混淆问题现象,后者则是强调两种存在不同的差异的认知提示。


常见的责任不等式公式有如下分类:


1,Ra(L)= Rb(L)一种责任低阶被混淆或误认为是另一种责任低阶。

比如:R1(-1)=R2(L)说的就是违法乱纪的人等于没有能力;

R1(-1)=R3(0)代表的是调皮捣蛋的孩子被误认为不会帮助人(或待人接物粗鲁)。


依此类推,我们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责任低阶来说明现实中的一些责任低阶常常别混淆为另外一种责任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的认知偏见与次生问题的再次发生。尤其是职场与生活中的很多委屈、牢骚抱怨常常是因为两种责任低阶被混淆或误认为造成的。常见的责任低阶公式等于号表达如下:



R1(-1)=R4(c),R2(L)= R1(-1),R2(L)= R3(0),

R2(L)= R4(c),R3(0)= R1(-1),R3(0)= R2(L),

R3(0)= R4(c),R4(c)= R1(-1),R4(c)= R2(L),

R4(c)= R3(0)。


结合这些责任公式进行日常责任现象训练、运用与案例分析。

责任公式训练(找出对应的公式):

不礼貌的人没有本事,自私的人没有本事,自私的人容易违法乱纪,能力不强的人一般都是自私自利的。

2,Ra(L)= Rb(H)一种责任低阶被误认为是另一种责任高阶。


比如:R1(-1)=R2(n)说的就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有本事;

R1(-1)=R3(+1)代表的是调皮捣蛋的孩子都是行侠仗义的孩子。


依此类推,我们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责任低阶与责任高阶来说明现实中的一些低阶被混淆为责任高阶的现象。常见的责任低阶被混淆为责任高阶的责任公式表达如下:

R1(-1)=R4(C),R2(L)=R1(0),R2(L)= R3(+1),

R2(L)= R4(C),R3(0)= R1(0),R3(0)= R2(n),

R3(0)= R4(C),R4(c)= R1(0),R4(c)=R2(n),

R4(c)= R3(+1)。

我们可以结合这些责任公式进行日常责任现象训练、运用与案例分析:

比如如下现象,请找出它对应的混淆责任公式:

自私的人常常有点能力,能力差的人一般都容易遵守制度规则,打破制度规则的人常常是大公无私的人,不喜欢合作的人往往都是个人能力很强的人。



反之,责任公式等式亦存在如下两种相反的状态,其表达的现象与上述现象截然不同:


3,Ra(H)=Rb(L):一种责任高阶被偏见为另一种责任低阶。

人与人之间的偏见,眼红、看不惯与妒忌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其实我们可以用责任公式表达,这种责任公式就是Ra(H)=Rb(L):一种责任高阶被偏见为另一种责任低阶。通俗易懂的说,就是我看不惯你,你再有优点那一定是缺点导致的。或者说,人若对你有偏见,你再好那都是不好。有了这个责任现象公式分类,我们对妒忌、眼红、藐视的现象就能够一目了然。

比如:R2(n)=R1(-1),他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一定是做弊

R3(+1)=R2(L),他那么热心帮助他人,肯定是自己能力不咋的

R4(C)=R2(L),别看他爱厂如家,其实他一点本事都不行

R1(0)=R3(0),他这个人循规蹈矩,在人情世故方面一定是特别死板的人


Ra(H)≠Rb(L)责任现象公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带有偏见或有色眼镜看人,总是习惯在他人具有优点的条件下找出他可能的缺点,这里现象非常普遍。当我们了解这类现象后,很容易因对他人的偏见责任思维的不同状态并一一化解。


4,Ra(H)=Rb(H):一种责任高阶被混淆为另一种责任高阶。

什么是爱屋及乌?就是说,一个人某方面有优势,那么他的其他方面也不会差,这种现象就是Ra(H)=Rb(H):一种责任高阶被混淆为另一种责任高阶。比如:

R3(+1)=R2(H),他那么有团队精神,能力一定差不了

R4(C)=R1(0),他那么有奉献精神,一定是奉公守法的好干部。

学员可以按照这个责任现象公式逻辑规律一一训练。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二层次:Ra=Rb责任色盲综合症:R1(-1)=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责任4R矩阵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责任R=社会(组织)关系(Y轴)*社会(组织)行为(X轴)

X为责任动力系统,即社会(组织)所期待的社会(组织)行动或行动模式;

Y为责任静力系统,即社会(组织)行为指导、评价、判断、处置的规则系统。
因此根据责任两个维度,我们构建了责任(4R)矩阵,并提出四个责任单位:角色责任R1、能力责任R2、义务责任R3、原因责任R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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