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8-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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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4(C):R4原因责任,选择做的,数学特征值为(C/c),R4(C)表示当一件事情发生与自身利益有关时,往往会选择为了组织(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大我)。比如:公司经济危机,好几个月的工资都没有发,好多同事都离开了,只有小王不离不弃,与公司共进退。


4R4P,一种人类通用的社会活动与责任语言、逻辑思维表达范式!




责商说


责商,责任商数


责商是责任商数的简称,犹如情商、智商等词汇,责商用于测试人类关于责任逻辑思维水平的特定评估概念对象与系统。

责商是责任矩阵原理、责任动力学与责任现象学的实际运用名词术语。人类的责任是否存在商数,也就是说是否可以通过数学、逻辑性和公式表达呢?答案是肯定的。

责任现象学把人类广义责任定义为:责任本质上是人的一切社会行动在社会关系中的评价总和。最通俗理解就是,一个人做事如果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的规定要求进行评价,这就是传统所说的责任。

因此,责任商数的产生首先必须要有“评价”意义,评价就是责任核心要素,人类社会各种问题只要有评价就可以通过数学逻辑关系进行数字化分类管理。这也是责商概念存在的价值现实意义。

责任商数的第二个条件就是谁评价,谁被评价,按照什么规律评价,评价那些行动?这些因素就构成数字化责任矩阵原理的核心要素。

我们首先解决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由此得出来责任主客体关系,即被评价一方为责任主体,评价方为责任客体,两者构成了责任对象论系统。责任如果没有责任主体、责任客体对象关系,责任概念也就不成立。

责任商数有了评价对象系统后,就必须搞清楚责任主客体之间的评价的规律。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是通过价值交换获得了评价关系。一个责任价值交换关系需要通过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驱动与约束的关系来实现。那么两者之间是如何进行价值交换的呢?

责任价值交换的形式是通过责任约束静力系统与责任驱动动力系统实现的。责任静力系统与责任动力系统从价值交换的角度来看,两者的价值交换的元素必须一致性,如果不能一致性,这个责任价值交换系统就会出现系统紊乱。因此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商数,我们把责任价值交换进行数学逻辑符号分类管理。

根据责任静力系统与责任动力系统的集合属性规律,我们发现责任静力系统与责任动力系统的存在数学特征值集合,这个集合基本元素为{-1,0,0~N,+1},也即责商的基本元素为这四个特征值。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商数学逻辑关系,我们通过责任矩阵原理把责任单位分为四种责任: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与原因责任。这四种基本的责任具有相同的特征,即拥有责任复数特征,也即阶(Class)的属性,这个责任阶性的集合为责任高阶(H),责任低阶(L)。责商的基本阶性为高低阶复数特征值。

通过对每一种责任单位的高低阶进行数学逻辑赋值后,我们获得责任的总表达公式:

R=R1(-1,0)+R2(0,N)+R3(0,+1)+R4(C/c)

责任总表达公式就是人类每一个人的责商总和。也就是说我们的责商就是这四种责任八个高低阶,简称4R8C。

由于责商存在4R8C,我们发现很多时候我们人类活动存在各种单个的责任单位复数本质的区别、责任单位混淆关系、责任单位优先次序、责任单位组合关系、责任常变量关系以及两个责任主体之间的价值交换现象、具有一个中介变量的价值交换现象和特定责任删减与扭曲变形的现象。这些责任现象是责商数学逻辑表达式的总和。这些责商数学逻辑表达式集合为{#(不等号),=(等号),(优先号),A+B=|-1,0,+1|(等号,相对值),R=aR+xR(常变量),R2R(关系号),R2R2R(中介变量),假如R=Ra,则R=Rb(条件,责任总公式不包括条件假设的责任单位)}。这就是责任现象学的全部数学逻辑表达式集合,也就是责商的数学逻辑总规律。

人类通过责任现象学囊括了责商数字化、责任逻辑化表达的规律。人类一旦掌握了责商数学逻辑表达式集合就能够分析所有的责任现象背后的数学逻辑公式本质规律,帮助人类对责任规律的系统认知与实践提升,同时也帮助人类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为人处事的数学逻辑思维方式。

人类的责商的价值交换存在一个完整的内在价值对象系统,这个价值对象系统也是人类的四种最基本的价值规律分类。

责任的价值交换对象评价系统集合{物理对象、数理对象、心理对象与精神对象}。我们所有的责任价值交换活动都是基于这四种价值基本形态的规律进行评价。

通过对责任价值交换对象系统的运用,我们把提高人的责商的层次最终分为四种责任的四种力量,也就是四种责任四种力量系统,简称为(4R4P),责任的四种境界的力量集合为{冲突力,压力,影响力,领导力},提高一个人的责商就是提高一个人的四种力量。四种责任与四种力量的映射关系反应了人类责商的价值交换费力最小原则的规律。

责任商数是人类社会学与管理学的数学逻辑表达式思维方式运用的重要里程碑,它促进了人类社会对于责任的意识形态的范式转变,帮助人类对于责任的本质研究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研究体现,进而促进人类责任理性思维发展与进步。

责任矩阵原理、责任现象学公式规律与责任动力学系统的诞生成就了全人类的责商教育,其进步意义与价值不亚于爱因斯坦在自然学科中的的相对论E=MC^2价值贡献!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4(C)

责任动力(4R4P)学分析:有时候我想哭泣,因为我不该探索人类社会社会科学的本质规律!这个课题研究实在是太庞大,太复杂!以至于我不知道它究竟要耗尽我一生多少精力,会影响多少人!会有多少人接受、质疑、排斥与反对!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责任形态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对于责任的形态的分布,我们通常可以采用“有形,有数,有心,有神”的隐喻的方式来说明。
有形的责任,就是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物理属性来判断;
有数的责任,我们可以通过结果的差异来判断;
有心的责任,我们可以通过人的情感波动来判断;
有神的责任,我们可以通过人的内心信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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